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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实验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2021-07-23 10:23:33  来源:百姓生活



位于融创文旅城内的都江堰市实验中学,背倚赵公山,前临岷江河,是一所由都江堰市政府举办,百年名校成都七中支持引领的公办寄宿制完全中学。学校占地98亩,建筑面积达3万余平方米,办学规模60个班,设施一流,功能齐备;绿树成荫,环境宜人。


成都七中派出了由学校行政干部、教研组长组成的管理团队管理都江堰市实验中学,同时,都江堰市实验中学的“学术指导”专家和“学科指导”专家,由全国、四川省、成都市的知名教育专家和成都七中的专家名师组成。


在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和都江堰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都江堰市实验中学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富有激情、技艺精湛、协作进取的教师队伍,努力建设成管理规范、质量一流、特色鲜明的高品质学校。


高品质的学校,期待优秀的您。加盟都江堰市实验中学,您将是一所崭新学校的创建者,一所名校成长的见证人,您将成为建设都江堰教育高地的中坚力量。


经都江堰市实验中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都江堰市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设置与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二)薪酬待遇


1、录用教职工属于都江堰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2、录用的非在编教师与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


3、学校提供工作用房。


4、所有教职工按学校制定的方案实行绩效考核,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无师德师风失范情况,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认同成都七中文化,认同都江堰市实验中学的办学理念,服从都江堰市实验中学的工作安排;积极乐观,身心康健,充满正能量;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


(三)应聘教师需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应聘教师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区(市)县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成都市级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个人、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称号,或曾获成都市赛课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单位开除的人员,在读的非2021届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八)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应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报并发送报名表及符合应聘条件的佐证资料原件的照片至指定电子邮箱。联系人:


曾老师,邮箱:53252264@qq.com


电话:19983376156


肖老师,邮箱:4476087@qq.com


电话:13551018329 


(二)评审办法


学校聘请成都七中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参照成都七中招聘程序及评审办法进行招聘工作。学校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初审,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流程


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面谈——体检——背景审查——录用  (资料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笔试面试相关事宜,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和面试程序


1.笔试(总分100分)


时间:(暂定,以实际通知的为准)


7月28日上午9:00-10:00(教师岗位)


7月29日上午9:00-9:40  (教辅人员)


地点:都江堰市实验中学(玉堂街道林荫新街1号)。


要求:


(1)笔试试题为专业知识相关内容;


(2)考生带上身份证于笔试时间到指定考室参加考试;


(3)现场公布笔试成绩,语数英学科按1:3的比例,其他学科按1:5的比例,结合学校岗位需求,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分为上课与答辩两个环节,时间以现场通知的为准。


要求:


(1)上课(微格课)(8分钟)


①按序号抽课题,备课并讲课;


②着重考察:教学思想、教学设计、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答辩:由考评专家现场提问,考生当场作答。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计总分(满分2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进入校长面谈环节的入围人员。


(五)校长面谈(总分30分)


拟入围对象进行校长面谈后,依据总分(满分230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要求: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之内到二甲医院及以上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增加尿检环节。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及时公示。


(七)公示


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由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时间:8月8月-8月18日(暂定,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培训地点:都江堰市实验中学


提醒:未经培训,不予录用。


(九)背景审查


背景审查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背景审查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背景审查或背景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背景审查。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录用


时间:2021年9月1日前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都江堰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办理手续;其他人员纳入学校内部招聘编制,并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教师劳动合同原则上签订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学校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达不到学校续聘要求的教师,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对于工作中违反学校相关纪律和规定,符合解聘条件的,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为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全过程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实验中学  


曾老师,19983376156


肖老师,13551018329 


监督电话:都江堰市教育局党建办公室  028-87119926。


五、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都江堰市实验中学。


都江堰市实验中学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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