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着眼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教师实际困难,“满腔热情关心教师”,2021年,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建设、租赁等方式,解决教师住房问题,让更多教师扎根乡村、服务基层、安身从教。
一、“点面结合”确定“安身”对象
对全省183个县(市、区)人口聚集中心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确需长期保留的边远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县级统筹、县管校用”的原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教师实际,统一安排,全面实施教师周转宿舍住房保障,实行“面上全部覆盖”;针对上述义务教育学校中离家较远且确需在学校食宿的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新进无房年轻教师、“县管校聘”流动教师等在岗教师,进行“点上精准聚焦”,确定“安身”政策实施对象。
二、“建租结合”解决“安身”场所
按照“县级统筹、相对集中、片区管理”和“节约集约、面积适宜、功能完善”的原则,以方便教师工作和生活作为主要因素,在交通、生活便利且辐射能力强、覆盖范围广的中心镇校园内规划建设周转宿舍,或通过富余校舍、撤乡并镇后闲置且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乡镇办公用房等资源进行改扩建;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教师需求和意愿,通过给予租房补贴方式,在学校附近寻找合适房源,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租住,解决“安身”住房来源。
三、“奖补结合”保障“安身”资金
按照“分档分类、定额补助、先建(租)后补”原则,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综合考虑各地周转宿舍建设目标任务、区域条件、教师租房情况、地方资金保障程度等因素,分地分类确定补助资金规模;指导县(市、区)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绩效评价或专项评审结果,加大结果运用,分新建、利用闲置资产改建、发放租房补贴等不同方式,对不同地区和项目进行差异化补助,强化“安身”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