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讯(贾元东 记者 黄国苗)为了更好的便民惠民,切实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都江堰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联合主导,整合全市各小学、社区等资源,在家长学生的热切期盼中,推出普惠性暑期托管服务,为全市小学1-5年级自愿报名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提供“花样暑期年华”。
服务范围
全市所有镇(街道)均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工作,学生以就近和自愿原则参加暑期托管服务。
服务对象
各暑期托管学校(社区)面向本学区(片区)内1-5年级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需求,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服务时间
暑期托管服务时间为8月2日至8月27日,分两期开展,每期10天(双休日除外)。
第一期:8月2日-8月13日(不含双休日)。
第二期:8月16日-8月27日(不含双休日)。
收费标准
服务费:按照公益普惠原则,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按每生350元/期执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
代收费:午餐费用按照成本核算,按每期100元(10元/生·天)执行。
服务内容
基本托管服务。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自习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并组织工作人员带班,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素质拓展服务。开设体育、美育、科技类兴趣课程,开展社团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特别要求,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
组织实施
人员组织。统筹安排片区内教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也可通过发动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居委会、家长委员会等社会力量开展。自愿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的志愿者于7月26-28日在暑期托管点位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且体检合格(含尿检)的,方可参与。
点位确定。选取场地充裕、场馆设施齐备、硬件条件较好的学校(社区)提供托管服务。
学生报名。凡小学1-5年级自愿参加暑期托管的学生于7月29-31日到就近的托管点位报名,并经法定监护人与点位学校(社区)签订《暑期托管服务协议》。
服务保障
暑期托管服务期间,各点位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实行封闭管理,安排专人值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全力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自愿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学校(社区)统筹安排、统一编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0人,班数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如有需要可进行混龄编班。
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志愿者要佩戴托管服务点位统一制定的工作证。
工作要求
切实落实学生减负。科学设置托管服务课程,密切家校沟通,引导家长共同做好学生暑期体育锻炼、劳动体验和作息管理等。
增强服务的精准性。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内容,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强化学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实行校园封闭管理。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正面引导,争取社会、家长、教职工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