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四中法治副校长送《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
百姓生活讯(石半丁)12月8日下午,泸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泸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毛劲到泸县四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
毛劲副检察长向同学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内涵、理念和重要意义,检察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章132条关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体系内容,还通过列举家庭监护、网络保护、安全保障、心理健康、就业查询、强制报告等方面的鲜活案例来阐释当前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学法用法等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讨论,通过举手抢答、有奖竞答的形式,懂得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绝不是纵容犯罪,而是要进一步学法、知法、守法;宣讲会还向学生提出了“珍爱生命、合理使用手机和电脑、禁偷窃、向校园欺凌说不”等要求。
宣讲活动期间,泸县四中党委书记、学校负责人李勇向毛劲副检察长颁发了法制副校长聘书,并就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安全、安全防御等各方面对同学们提出了具体要求。